“与郗超比”出自宋代岳珂的《吴王造见应命二帖赞》,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yǔ xī chāo bǐ,诗句平仄:仄平平仄。
“与郗超比”全诗:所书如此,而事如彼。
既悦我目,亦冷我齿。
我录此事,与郗超比。
名焉不刊,帖亦奚毁。
《吴王造见应命二帖赞》是宋代岳珂创作的一首诗词。诗词表达了作者对吴王造诗帖的赞美和思考。
中文译文:
吴王制作的诗帖,内容如此,但事实却如此不同。它既使我眼睛愉悦,又使我感到冷酷。我记录下这件事,与郗超相比。这样的名字无法磨灭,而诗帖又为何被破坏。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吴王制作的诗帖为题材,通过对其内容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反映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作者首先赞美吴王制作的诗帖,形容其内容令人愉悦,给人以美好的视觉享受。然而,接下来的一句“亦冷我齿”则暗示了其中的冷酷和残酷之处,使人感到一种冷峻的氛围。这种对比的手法使诗词更具有戏剧性和张力。
接着,诗人提到自己记录下这个事实,并与郗超进行比较。郗超是南朝宋时期著名的书法家,与吴王相比,诗人认为自己的记录并不能与郗超相媲美。这一句也可以理解为作者对自己的自嘲和自省,表达了他对自身能力的怀疑和不满。
最后两句“名焉不刊,帖亦奚毁”,表达了作者对诗帖的珍视和无法磨灭的名誉。尽管诗帖可能已经被破坏,但它的名字和价值依然存在。这也可以被理解为对文化遗产和艺术价值的思考和探讨。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通过对吴王造见应命二帖的描绘和对比,表达了作者对现实与理想之间矛盾的思考,以及对自身能力和文化价值的反思。通过诗人对诗帖的赞美和思考,读者也可以思考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以及对文化遗产的珍视和对艺术的反思。
wú wáng zào jiàn yīng mìng èr tiē zàn
吴王造见应命二帖赞
suǒ shū rú cǐ, ér shì rú bǐ.
所书如此,而事如彼。
jì yuè wǒ mù, yì lěng wǒ chǐ.
既悦我目,亦冷我齿。
wǒ lù cǐ shì, yǔ xī chāo bǐ.
我录此事,与郗超比。
míng yān bù kān, tiē yì xī huǐ.
名焉不刊,帖亦奚毁。
拼音:yǔ xī chāo bǐ
平仄:仄平平仄
韵脚:(仄韵) 上声四纸 (仄韵) 去声四寘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
岳珂著述甚富。居于金佗坊时,因痛恨祖父被秦桧陷害,著有《吁天辩诬》、《天定录》等书,结集为《金佗粹编》(28卷,续编30卷),为岳飞辩冤,是研究岳飞的重要资料。又著有《桯史》15卷、《玉楮集》8卷、《棠湖诗稿》1卷、《续东几诗余》、《小戴记集解》(稿佚)、《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1卷等。嘉定七年(公元1214),在嘉兴曾主修《嘉禾志》(未成书)。《桯史》以辨明“公是公非”为目的,通过对南宋朝野各阶层人物的言行的记载,表现了他对主战派和投降派人物的鲜明爱憎。书中所载之事,大都翔实可信。如《乾道受书礼》、《(范石湖)一言悟主》、《开禧北征》等条,可补史传之阙。其中对文人轶事的记载,诗文作品的转录,可资辑佚、校勘,也有助文学史研究。
所著《玉楮集》8卷,有《三恬堂丛书》本。《棠湖诗稿》1卷,有《丛书集成》本。《金陀粹编》28卷,《续编》30卷,有清刊本。《愧郯录》15卷,有《四部丛刊》本。另有《宋少保岳鄂王行实编年》2卷,有《明辨斋丛书》本。《宝真斋法书赞》28卷,有《丛书集成》本。《桯史》有《四部丛刊》影元刊本、中华书局1981年点校本。
岳珂诗集有《棠湖诗稿》1卷,收宫词100首,作于端平元年(公元1234)同年编纂《岳氏宗谱》。宫词原系歌咏宫闱生活的词体,他因侄子自汴从军而归,追想东京盛时,写下了这组诗以系哀思。但诗中所写,有与事实不符的,《四库全书总目》疑为后人拟作,嫁名于珂。又有《玉楮集》8集,收嘉熙二年(公元1238)至四年(公元1240)的诗作共385篇。他的诗缺乏社会内容,仅有1篇《夏旱三首》写到农家生活。其他作品“虽时伤浅露”,“而轩爽磊落,气格亦有可观”(《四库全书总目·玉楮集》)。